问题来自:河北-唐山 咨询时间:2016-05-18 10:58 咨询人:177******42
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,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,均分,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, 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离婚损害赔偿,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,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,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。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,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的,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,婚姻法第4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第一,重婚的,第二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,第三,实施家庭暴力的,第四,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夫妻共同财产分割:一般平分。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,那么,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?(1)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”。(2)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尊重妇女的权利,保护妇女权利。(3)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你好,因案情介绍不好,无法针对性解答。现提供以下简单意见,供参考:
离婚财产分割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,也就是说,属于一方的财产归该方所有,自然不存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。在婚后取得的财产,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归一方所有,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。离婚时,对夫妻共同财产,首先,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成而起诉到法院的,法院原则上判决一人一半的财产份额。对家电等不件不动产财产,应将各财产分别给一方,双方的价值应差不多即可。对房屋、车辆等价值较大的,在归一方所有的前提下,应根据房屋或者车辆等财产的价值一半给予另一方补偿。如果房屋还有贷款的,对离婚后得到房屋一方应继续承担还贷义务。具体房屋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不同,而分割也不同。因案情介绍不清,无法准确回复。如有不明之处,欢迎追问。
你好,解答如下:
1、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配,如你父母婚前给的嫁妆、钱,属于你的婚前财产。
2、婚后买的房子、车子,挣的工资等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均分,一人一半。
3、结婚半年多,离婚的话,对于彩礼的退还,办理了结婚证的,一般是不退的,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少退,不会全退。
4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性标准,一是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”,二是“应尊重妇女的权利,保护妇女权利,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”。